您的隱私權
隱私規則通知
生效日:2003年4月14日
修訂日::2013年8月
本通知闡述您的醫療/健康資料將會如何被使用和披露,以及您能如何獲取這些資料。請仔細閱讀。
如您對於本通知有任何疑問,請致電仁愛中心的健康保險流通與責任法案(HIPAA)的合規部門 (510) 433-1150.
法律要求我們對於您的健康資料保密;我們向您提供這份詳細的通知來闡述我們對於您的健康資料的法律責任和隱私權的實踐,並且遵守本通知于目前有效的條款。本通知將會對於仁愛中心 (CEI) 生效以便我們在需要披露您的健康資料時運用,目的是為您加入中心、資格審核、付款事宜和仁愛中心為您提供治療時使用。
誰會遵循這份通知的內容
本通知指明須遵守隱私實踐的包括仁愛中心本身及以下人員:
- 每一個獲准把資料填入您的病歷的專業醫療人員。
- 仁愛中心的所有的部門和科室。
- 您在仁愛中心期間獲准協助您的任何志願團體成員。
- 仁愛中心的全體僱員、職員及其他在中心工作的成員。
本通知適用於屬於仁愛中心和仁愛中心所負責的各個場所和地點中服務于您的上述人員和實體。 然而,這些實體,場所和地點可能會彼此分享您的醫療信息,以用於本通知所闡述的治療、付款或業務之目的。
我們對於醫療信息的保證:
我們認識到有關您本人以及您健康情況的醫療信息是屬於個人資料。我們致力於保護您的醫療信息。我們會記錄您在仁愛中心接受的各種護理和服務,用這份紀錄為您提供高品質的護理,並遵守有關的法律規定。本通知會告訴您我們如何使用及披露您的健康信息,也會闡明您在使用及披露您的醫療信息時,您的權利以及我們的責任。
法律要求我們:
- 確保能識別您身份的醫療信息必須保密;
- 通知您有關我們在您的醫療信息方面的法定責任與隱私實踐;
- 在您的健康資料未被妥善保護而遭到洩露時通知您;以及
- 遵循目前有效的通知條款。
I. 為達到醫治,付款及健康護理為目的而使用或披露。
以下各項闡述了我們使用及披露醫療信息的不同方式。對於每項的使用或披露,我們都會詳細說明並舉例闡述。儘管我們不會逐一列舉每種可能的使用或披露方式,但是我們獲准使用及披露信息的各種方式都會包括在這幾項裡面。
為達到醫治目的。 我們會使用及披露您的健康訊息,以便為您提供治療和服務,並協調您的護理需求,也會把您的健康信息披露給其他為您提供護理的醫護人員。為您護理的醫生、護士、家居護理人,以及物理治療師、社會工作者、個人化護理者或其他相關人員,都可以使用您的醫療信息。例如,跨部門團隊的成員(包括您的家庭醫生、註冊護士、社會工作者、物理治療師和生活技能治療師,以及其他護理人員)會一起討論您的護理計劃,並會聯繫那些提供您各種護理的專業人士。就您接受的護理與專科醫生聯繫。
支付款項。 我們能以收費和付款為目的而使用及披露您的健康信息。我們可以把您的健康信息提供給能代表您的人、保險公司或保健部門、聯邦醫保,加州低收入醫保,或者加州健康護理服務部等,因為他們會和仁愛中心共同支付費用。 例如,我們可以將您的健康信息提供給聯邦醫保或加州健康護理服務部,來確認您是否仍有資格接受仁愛中心的服務。在您加入仁愛中心時,我們會要求您簽署一份同意書,允許我們為以上原因對聯邦保險和加州健康護理服務部披露您的個人資料。
用於健康護理的運作。 我們可能在必要時使用和披露您的健康信息以便用於健康護理的運作,比如在管理上,在人員評估上,在教育和訓練上以及在觀察為您提供的護理質量上。比如,我們會用提供給您的治療數據來做護理質量的評估。對於您以前或目前尚有關聯的其他機構,我們也可能會披露您的健康信息,如果他們索取您的信息是為了他們的健康護理運作或健康護理欺詐行為等原因。
II. 對於您的醫療信息的具體用途
以下列出我們使用和披露您醫療信息的各種方式。
提供給您護理或支付您護理的有關人員 : 除非您以書面方式表示反對,我們可以把您的健康信息提供給參與您護理的家人,朋友或者您指定的人。
急救: 在需要急救的情況下,我們可以在必要時使用或披露您的醫療信息。
法律要求。 如果有法律要求,我們可以使用或披露您的醫療信息。
業務夥伴。 我們的業務夥伴有個人,也有組織,他們代表我們給您提供護理。有時他們需要您的醫療信息,我們會把您受保護的醫療信息向那些和仁愛中心合作的夥伴披露。我們的業務夥伴們都會致力于保守這些信息秘密。
公共衛生活動。 我們能以公共衛生活動為目的而披露您的健康信息。這些活動包括向公共衛生機構報告以達到預防或控制疾病、損傷或殘障事故;報告老年人受虐待或受忽視,甚至報告死亡的發生。
報告受害者被虐待、受忽視或承受家庭暴力 。 如果我們相信您被虐待、受忽視或在承受家庭暴力,只要法律授權或您自己同意, 我們可以披露您的醫療信息。
健康監督行動。 我們可以把您的健康信息提供給政府健康監督機構以進行法律授權的行動,例如審計、調查、檢查、發行執照,或是政府對於健康護理系統運作的督查。在加入仁愛中心時,我們會要求您簽署一份同意書,允許您的個人資料為了這些目的可以提供給聯邦醫保,加州低收入醫保和加州健康護理服務部。
阻止對健康或安全的嚴重威脅。 在需要預防對您,對公眾、或對其他人的健康及安全受到嚴重威脅時,我們可以使用及披露您的健康資料、我們會局限此類披露,只給能夠幫助您減低或避免威脅的人。
司法及行政程序。 出於法庭或行政命令,我們可能會披露您的健康資料。我們也可以因為傳票、實情調查或其他法律程序的需要而披露您的醫療信息,但會盡量在事前告知您我們收到了這樣的要求,命令或協議。
法律實施。 我們可以因為某些法律實施的原因而披露您的健康資料,比如舉報要求,法庭命令、用於證明,或用於類似的法律程序;或出於回應關於犯罪信息的提問的要求。
調查。 在調查過程中,如果在隱私問題上已被審核并被批准,我們即能使用或披露您的健康信息以用於調查。只要調查人員用此資料是為了實踐這個調查計劃,或者此項調查是在您過世之後進行的,或是您自己授權讓使用或披露。
驗屍官、醫療檢查官、喪葬管理員、接受器官捐贈的機構。 我們可以把您的健康信息透露給驗屍官、醫療檢查官、喪葬管理員,或者如果您是器官捐贈人,我們也會把您的資料透露給有關器官或身體組織捐贈的機構。
賑災。 我們可以向賑災組織披露您的健康資料,如軍隊、退伍軍人部門及其他特殊的政府運作機構。如果您在軍中,我們可以在軍隊司令部的要求下披露您的健康資料。我們也會為安全目的披露您的健康資料,如保衛美國總統或其他官員為目的,或為進行特殊調查。
募捐活動。 我們也許會使用某些關於您的信息來聯繫您,以為仁愛中心及其運作向您募集資金。您有權選擇排除此類溝通。
預約提醒。 我們可以使用或披露您的健康資料來提醒您就醫的預約。
非主流替代治療和與健康相關的福利及服務。 我們也許會使用或披露您的健康信息來向您介紹非主流替代治療,和一些也許對您有興趣的與健康有關的福利和服務項目。
注:如果您是拿加州低收入醫保的病人,法律可能不允許分享某些上述的信息。加州低收入醫保規定只能因與加州低收入醫保的運作有直接關係的原因才能使用或分享那些信息。
III. 您授權使用和披露
除了本通知所闡述的,我們只有在您書面授權之下才會使用和披露您的健康信息。您可以隨時以書面形式撤銷授權。如果您撤銷授權,我們將不再為該授權所述的目的使用或披露您的健康信息,但不包括我們因您之前授權已經使用的信息。
IV. 您對您的健康資料所持有的權利。
以下列出的是您持有的有關您健康資料的權利,每項權利都有各自的要求,限制和例外。使用這些權利也許會要您向仁愛中心提出書面要求,您如果有這樣要求的話,仁愛中心會給您提供一份適用的表格要您填寫。您的權利有:
要求設定局限。 您有權要求我們在治療、收費或保健操作上對於您健康資料的使用和披露設定局限。這包括您有權提交一份書面協議來限定信息披露的程度和披露對象。您也有權利要求限制披露您的健康資料給家人,朋友或者其他參與提供護理和支付費用的人員。
對於您的要求我們不必完全接納。我們不必完全接納您對於仁愛中心如何使用您的健康資料提出的要求。我們會根據您的書面要求,披露給仁愛中心之外的機構時設定局限,(但是披露給聯邦醫保,加州低收入醫保和加州健康護理服務部除外)。如果我們認為您的要求合理,並且可行,我們會在仁愛中心內部對使用您受保護的健康信息設定局限,除非那信息是為用於您的急救項目。
如您要求設定局限,您必須以書面形式向以下地址提出要求:
Center for Elders’ Independence
Medical Records Department
510 17th Street
Oakland, CA 94612
您在提出要求時,必須告訴我們 (1) 您想要的信息的範圍;(2) 您是否要我們對於使用還是披露信息時設定局限,或者二者都要設定局限;以及 (3) 您希望所設的局限適用於哪些人,例如向您的配偶可以披露資料。
查詢和要求複印件的權利。 為做護理方面的決定,您有權查詢和獲取一份您健康資料的複印件。這樣的資料通常包括醫療和帳單的記錄。若要獲取,您必須以書面形式向以下地址提出要求:
Center for Elders’ Independence
Medical Records Department
510 17th Street
Oakland, CA 94612
如果您要求一份資料的副本,我們可能會收取影印、郵寄或其他相關的費用。在少數的情況下,我們也可能會拒絕您查詢及影印資料的要求。
修改的權利。如果您認為我們有關您的醫療資料不準確或不完整,您可以要求修改。只要該資料是由仁愛中心保管,您就有權要求修改。
如要求修改,您必須以書面形式向以下地址申請:
Center for Elders’ Independence
Medical Records Department
510 17th Street
Oakland, CA 94612
此外,您要提供支持要求修改的理由。
如果您的要求非以書面方式提出,或未包含合理支持修改的理由,我們有可能拒絕您的修改要求。此外,如果您要求我們做的修改屬於下列各項,我們亦有可能拒絕:
資料不是我們所創建的,除非已無法找到創建該資料的人士或機構來作修改;
非由仁愛中心保存的醫療資料
不屬於您獲准查詢或複印的資料;以及
不準確或不完整的資料。
如果我們拒絕您的修改要求,我們會給您一份書面拒絕書,解釋我們拒絕的理由,您有權提交一份反對此拒絕理由的書面陳述。
要求信息披露的權益。 您有權要求“信息披露”。這是一份有關您的醫療資料的信息清單。
如想要求這份信息披露的清單,您必須以書面形式向以下地點提出要求:
Center for Elders’ Independence
Medical Records Department
510 17th Street
Oakland, CA 94612
您提出要求時必須註明您要的是什麼時間的清單,但最好不要超過六年,也不要在2003年4月14日之前。也請您指明您所需的清單形式(例如書面或電子形式)。
在每12個月內,您所要求的第一份清單是免費的。若是需要更多的清單,我們可能會向您收取費用。我們會通知您相關費用的金額,您也可以在償付費用之前撤銷或修改您的要求。
要求獲取本通知的印刷副本。 您有權獲取本通知的印刷副本。任何時候您可以向仁愛中心的病歷部門要求一份本通知的印刷本,請致電 (510) 433-1150. 您也可以從仁愛中心的網站索取 Center for Elders’s Independence
要求溝通時保密。 您有權要求我們以您希望的方式為您所關心的健康問題與您溝通。如果您要求這樣的溝通得以保密,請務必以書面形式向以下地點提出要求:
Center for Elders’ Independence
Medical Records Department
510 17th Street
Oakland, CA 94612
我們不會問您要求的理由,我們會滿足您所有合理的要求。請您提出要求時務必註明我們能以什麼方式或怎樣和您取得聯繫。